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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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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尹雪梅、何蝶、杨秋霞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因案款清退工作需要,特公告通知上述一案的受害人进行被骗金额核实登记。

一、核实登记时间

年9月1日-年9月30日(此期间仅限工作日办理登记)。

每个工作日登记的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二、核实登记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1楼执行接待室。

三、核实登记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不能亲自登记的,被害人可委托他人登记,委托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因上述三案受骗的相关证明材料(汇款凭证、银行交易凭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因后期退款需要,受害人须准备一张本人在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并携带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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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示

1.受害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全面、如实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核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受害人的权益。

2.受害人逾期登记或不登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参与本次案款清退。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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