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南阳唐河县法院诉调中心和速裁中心一片热闹,调解员和4名速裁中心法官正接力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办理调解手续。当天下午7点,11位农民工均接到了法院的调解文书,吃了一颗定心丸。
二零二零年12月份,11位农民工跟随被告曹某搭建彩钢瓦房,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应付11位农民工几百元到五千多元不等的劳务费,不料被告以发包方没有结算为由,一直没有支付11位农民工工资。后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被告一直推诿支付。
年5月12日,11位农民工一起来到唐河县法院寻求帮助,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立即帮助他们立案,并将该系列案委派至唐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唐河县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先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桂全旺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且是一个群体性案件,为了便民、利民,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桂全旺第一时间拨打了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因对方关机未接通。后经多方打听,桂全旺找到承包该工程的被告侄子,通过其侄子最终和被告电话联系上。
经了解,被告曹某本想承包工程挣钱,但由于初次接触这方面的工程,经验不足导致血本无归,实在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桂全旺了解了该情况后便给被告做工作,告知其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挫折,但遇到挫折就一味逃避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不正面积极解决问题最终失去的是做人的诚信。
通过调解员桂全旺在电话里将近一个小时地耐心说理,被告曹某最终同意来法院接受调解,桂全旺立即联系11位农民工,将被告曹某愿意调解的消息传达给他们。顾不得午休,调解员桂全旺回家吃罢午饭,便早早来到法院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希望他们的纠纷能一次调成。
被告的初始调解意见是半年内把11位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但11位农民工认为时间过长,双方各执己见,争吵不下。眼看调解要陷于僵局,调解员桂全旺立即安抚原、被告的情绪,耐心地分析各方的顾虑,劝说大家本着互谅互让的心态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三个月内将欠款还完的调解意见。
此时已是下午4点半了,为了力争当天解决11位农民工的这块心病,诉调对接窗口的工作人员同时协调4名速裁法官接力办理该群体案件,最终在下午7点圆满处理完纠纷,11位农民工均接到了法院的调解文书。
虽然大家都感到疲惫,但看到11位农民工从刚进法院时的无助转变为拿到调解书后的开心,觉得累点也是值得。
从受理案件到调解成功到起草协议到出具调解书,仅用了一天时间,该群体性劳务纠纷便得以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法院调裁接力的便民性和高效率,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