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9号)和《南岸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南教发〔〕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东港学校年秋季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报名登记对象
小学部:
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属于本校划片招生范围(明月沱社区,回龙桥村,沿江村,明月村及周边地区)的适龄儿童。
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户籍不在南岸区,其监护人在南岸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务工),且在南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初中部:
1.东港学校小学部、广阳小学年应届广阳镇户籍毕业学生。
2.东港学校小学部、广阳小学六年级非南岸区户籍学生(满足进城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3.小学级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南岸区,其监护人在南岸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务工),且在南岸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报名登记时间与地点(一)小学部:1.本校辖区内适龄儿童:
年6月27日——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南岸区随迁子女(非南岸户籍):
年6月2日至6月19日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于年6月21日—2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校现场审核。
3.招生地点:中学部底楼会议室
(二)初中部:
1.东港学校小学部、广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年6月27日-6月29日
2.南岸区随迁子女(非南岸户籍):
年6月2日至6月19日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于年6月21日—2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校现场审核。
3.招生地点:中学部二楼副校长办公室?
三、报名登记相关要求(一)本校辖区学生入学需提交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公房为房屋使用权证)。
3.适龄儿童、少年如因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辖区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报名时,须提交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所有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4.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即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二)南岸区随迁子女(非南岸户籍):
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通过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