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当前,全国各地以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市、区教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体同学的健康安全,特提醒各位家长做好以下任务的落实: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依法履行好防御职责,一定要牢牢筑好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火墙。
2.非必要不离渝,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
3.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会、一米距、不信谣、不传谣。
4.做好个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和轨迹查询,共同做好健康管理,家中若有返渝来渝者,应及时向社区报备,落实相关隔离和核酸检测规定。家长在家帮助孩子主动测温,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让孩子到校,应正确佩戴口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及时带孩子完成疫苗接种,构筑免疫屏障。
6.主动接受属地社区的疫情管理,按照社区的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有任何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告知班主任。
7.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按时完成各种排查报告的填写上报。
8.学生生病请假及病愈复课要求:学生因病请假,家长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填写并提交因病请假学生信息。病愈返校的学生,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和相应的检查报告,到校后,经学校保健教师复查登记并开具复课通知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共同战“疫”,人人有责。让我们遵守防疫要求,共同守护大家的健康和安全!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学校
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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