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
禁捕退捕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在禁钓期间,辖区长江干流及长生河、渔溪河等部分重要支流禁止一切垂钓、捕捞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不违法不犯法。
南岸区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编辑:何丰
责编:高成燕
编辑:何子韵
校对:许嘉寻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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