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拟提拔5名干部
关于丁卫军等5名同志拟任职的公示现将经市委研究的拟提拔任职干部情况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丁卫军,男,汉族,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王伟,男,汉族,年10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正职。
陈建富,男,汉族,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梁武宁,男,汉族,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直单位正职人选。
丁晓永,男,回族,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漯河市召陵区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直单位正职人选。
公示期限:年4月25日至年4月29日
监督—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年4月24日
许昌发布新一批任免名单,事关法检两院!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七届]第81号(年4月24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1.任命:范晓东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刘宝君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苏长水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马卫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常保生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2.决定任命:臧义彬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震为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张淑芹为许昌市民政局局长;干静为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燕为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决定免去:王宏伟的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志远的许昌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刘明君的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杨永标的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曹迪的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3.任命:吕玉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阎鑫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吴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徐水清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张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信宏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崔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朱耀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袁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蒋家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官印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张凯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王秋霞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苏哲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五周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陈磊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职务;蔡文慧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朱雅乐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4.任命:王伟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侯华生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杨喜民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樊国有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国强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光禹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来源:漯河日报、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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