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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南阳政法」

为加强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拟公开选调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我县乡镇(街道)、县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一线医护人员)。

三、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四、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且有1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年10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5日内)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年中共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附件)。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唐河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年12月1日-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唐河县委政法委政治部(行政中心室)。

报名合格人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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