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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南岸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招20

南岸区人民法院招聘

招聘人数:20名(女性10名,男性10名)

报名时间:年3月29日9:00—3月30日17:00

笔试时间:年3月31日9:00—12:30

公告正文(节选)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属于司法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资格条件

(一)派遣制书记员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年3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4月1日至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截止年3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文职类工作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速录员或电脑打字和手写记录速度快、质量高者优先;

7.身体健康,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米以上。

考试

年3月31日09:00—12:30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机关进行考试。考试分为写作能力和技能测试。

1.写作能力。年3月31日09:00—10:00进行命题作文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时事政治、阅读思考和文字表达能力,满分分。

2.技能测试。年3月31日10:30—12:30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满分分。

考试成绩=写作能力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

面试

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确定。

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从事派遣制书记员工作,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来源:重庆南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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