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阳唐河县桐河乡年庄村的郭某广,酒量不大却酷爱喝酒,四处在村里找酒蹭喝,而最常去蹭喝的地方——同村的郭某明家。
十月九日8时许,郭某广轻车熟路来到郭某明家,甚至没有和正在晾晒花生的郭某明打招呼,径自走到客厅,拿起沙发旁边的酒壶和酒杯,就着茶几上的零食,自斟自饮2两左右后离开。
此后,感觉不过瘾、不尽兴的郭某广,在村里游荡一会儿后返回,再次来到郭某明家蹭酒。然而,正在自斟自饮中,郭某广发现旁边有一个鼓嚷嚷的钱包,顿时眼前一亮,觉得“彩蛋”来了,喝完酒就将钱包夹在腋窝下离开。
当天17时许,郭某明发现钱包丢失,里面卖花生的元、群众的余元新农合基金以及余元零花钱等近万元被盗,于是立即报警。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后,发现郭某明家门窗完好、其他地方没有被翻找的痕迹,初步分析熟人作案,且案发时间段内仅有郭某广出入,嫌疑大增。郭某广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在喝酒中无意间看到钱包后,顿起歹心,将其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郭某广(男,45岁,唐河县桐河乡人)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