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各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14号)文件精神,经学前教育机构自愿申报,我委联动相关部门,于年6-7月进行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审核。经审核,重庆南岸中艺香郡幼儿园等18个学前教育机构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条件,拟认定为南岸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教委反映。
联系
附件:南岸区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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