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大多数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往往知道通过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时候,许多劳动者却不知道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维护权益。
近日,南阳唐河县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因公受伤却索赔未果的典型案例。申请人黄某是我县某购物商场的工作人员。
二零一九年9月的一天,黄某在帮助商场卸货时,不慎从车上坠落,导致右股骨及头部受伤,经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七级。黄某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了黄某的医疗费用。
后因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年四月,黄某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委公开开庭审理,裁定用人单位应向黄某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8元。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一直未履行义务,4月20日,黄某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该用人单位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全国法院网络集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用人单位,和单位负责人高某沟通,对其释法明理。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将前期垫付的医疗费用扣除后,一次性支付给黄某元,其余部分黄某自愿放弃。
五月20日,黄某收到了用人单位转账支付的元,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