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学院附小招生工作即将开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17号)和《南岸区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意见》要求以及重庆市教委“三对口”招生原则,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范围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已年满6周岁)和监护人的户口、住房以及实际居住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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