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厦门万里石家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审议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2月15日及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担保额度及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于年5月26日及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建筑”、“调剂方”)申请融资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为1,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2、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拟将万里石建筑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万元调剂到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装饰”、“获调剂方”),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为万里石建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万元调减至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万里石装饰提供的担保额度由2,万元调增至3,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万里石建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万元;为万里石装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万元。
3、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就万里石装饰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XM101031-11),为本次融资事项(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壹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成立日期:年3月4日
公司住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法定代表人:邹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股权关系说明: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
3、万里石装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XM101031)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借款人):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贷款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贷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3)贷款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额度贷款有效期限:年9月22日起至年9月22日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XM101031-11)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保证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XM101031)(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期限至年9月22日至年9月22日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万里石装饰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万里石装饰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
被担保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状况稳定,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6,.3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2.10%。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