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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阳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损害营商环境

南阳市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突出治理重点,主动走访企业,收集问题线索,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改进工作,督促担当尽责,从严执纪问责,坚决向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亮剑”,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鉴,南阳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唐河县原副县长朱星兵利用职务影响入股辖区工程项目建设分红,为工程承揽提供帮助、涉嫌索贿受贿问题。

年至年,朱星兵利用其先后担任唐河县祁仪乡乡长、黑龙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违规以他人名义在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中入股65万元,此后,在乡镇房地产开发、“美丽乡村”、道路升级改造等项目承揽过程中,为入股企业中标大开方便之门、提供支持和帮助,获分红万元。年初至年,朱星兵利用其担任唐河县黑龙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某工程公司在承揽黑龙镇广场建设、“美丽乡村”、镇区道路绿化等工程项目承揽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好处费”万元;年3月至年1月,朱星兵为某公司承揽镇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及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三次以个人办事用钱为由,打电话向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索要现金共计万元。年7月朱星兵被留置,因涉嫌犯罪10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年7月2日,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在7月中旬前制定上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但截至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局未能按时上报该计划,严重影响了全市“放管服”整体工作的推进。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刘金利作为参会人员,会后既不传达会议要求也未组织落实,致使会议要求的联合抽查计划制定工作被搁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全献作为该局“放管服”工作分管领导,在收到7月2日会议纪要后本可以对刘金利不作为问题进行弥补,但张全献对会议纪要中的工作要求既没有督促过问,也没有跟踪落实,造成联合抽查计划制定工作超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国良作为该局“放管服”工作分管领导,对抽查计划制定工作只进行了安排部署,没有及时督促落实;法制科副科长李保彬作为该项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工作进展缓慢,造成抽查计划的制定严重超过会议要求时限。年9月,刘金利、李保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全献、董国良分别被诫勉谈话。

南阳市商务局管理二手车市场两任科长袁兴嘉、田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与娱乐消费活动和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南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时任科长袁兴嘉利用管理二手车市场的职务便利,于年10月和11月先后两次接受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负责人的宴请,并于酒后到KTV进行娱乐活动。市商务局商贸与会展业发展科科长田锋(袁兴嘉继任)在年4月27日收到高新区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材料后,于4月底和5月初先后两次在办公室收受该市场负责人赠送的茶叶、中华烟等礼品,该市场的备案问题仍久拖不决(备案时限5个工作日);6月7日,田锋被当事人邀请到现场进行查验后,又接受该市场负责人宴请和安排的洗浴、按摩服务,收受面值元洗浴中心储值消费卡一张。年9月,袁兴嘉、田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原内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志武利用职权以罚代管、强迫交易,胁迫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建厂获取非法利益和涉嫌受贿问题。

年初,南阳某智能开关公司和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到内乡县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卢志武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检查,发现两个企业在落地过程中存在若干环保违规问题,既未安排工作人员指导整改,又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对两家企业分别作出罚款万元、万元的处罚决定。随后,卢志武分别收受两家企业负责人的贿赂,对以上两个公司的罚款也不再追缴。年10月,卢志武要求内乡县某矿业公司法人李某,以“8元/吨”远低于出厂价“18元/吨”的超低价向其出售所生产的石粉,由于远低于生产成本,其要求被拒绝。卢志武随即扬言“你们公司干不成!”授意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将该公司的机器封停,该公司法人被迫同意,卢志武遂以亲戚朋友名义从该公司以8元/吨的价格购买了万元石粉,冲洗成沙高价卖出,获取暴利。该矿业公司后被迫转售。年11月,卢志武以其妻子贺某某名义注册成立内乡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要求内乡县环保局管理的部分厂矿企业为该公司在内乡县马山口镇建设沙场无偿提供帮助,这些企业被迫向其建设的沙场提供生产设备和人力支持,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非法开采花岗岩获利24.5万元。年至年,卢志武分别向甲、乙两个环保企业公然索贿,约定通过围标的方式使其中标内乡县环保局的若干项目,该两企业中标后须按标的额一定比例作为好处费进行返还。最终,甲、乙两个企业中标后,卢志武收受两家中标公司负责人现金万元。年7月卢志武被留置,因涉嫌犯罪12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方城县原赵河镇贺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岐延军利用职务影响在新农村建设中涉嫌受贿问题。

年起,岐延军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便利,在该村新农村建设中,与当地部分村民分别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门面房后拖延不交房屋余款。该公司在解决拖欠房款回收问题中,为让岐延军带头支付房款,增加对购房户影响力,年7月送给岐延军现金30万元;为在该村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获得支持和帮助,年至年连续5年春节送给岐延军现金共计10万元。年9月岐延军被留置,因涉嫌犯罪10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上述人员的严肃处理和通报,充分彰显了南阳市委、市纪委监委从严惩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一贯立场、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侵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成为南阳市高质量发展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

护航营商环境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打好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持久战。

一要做实政治监督,破除政策落实“中梗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做深做细监督首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聚焦“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措施,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坚决查处惠企政策落实中的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等行为,消除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真正把惠企政策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要一体推进“三不”,构建廉洁高效“软环境”。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通过“点穴式”暗访和“嵌入式”走访,深挖制约企业发展、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实时反馈,坚决惩治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力治理执法乱作为和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办事拖沓等典型问题,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一查到底,严厉追责问责,形成“不敢腐”的强烈震慑。针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向各级有关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通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切实整改,推动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建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针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目的。

三要明晰亲清界限,拧紧政商交往“安全阀”。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和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引导党员干部同企业交往既坦荡真诚、真心实意靠前服务,又清白纯洁、守住底线,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到既办好案件、查清问题,又切实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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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请寄:南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7)

来访请到:南阳市廉政文化教育中心2区东南角

编辑: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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