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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村委大院审理赡养纠纷

央广网南阳12月17日消息(记者彭华实习记者程海舟通讯员吴源源)“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孝敬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12月15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深入毕店镇郑岗村,在村委会大院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地群众50余人参与了旁听。

八旬老人韩某某育有五个子女,近年来,老人因年事已高、身患疾病多次住院治疗,已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五子女却因老人早年的一笔补偿款的用途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均拒不支付养老院费用。在养老院居住的老人韩某某无奈之下,将五名子女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五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养老、医疗等产生的费用。

毕店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汤凯考虑到天气寒冷,老人年逾八旬行动不便,而且具有普法教育意义,决定在老人所居住的村委会就地开庭。在庭审中,法官考虑到该起纠纷系家庭纠纷,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五子女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感召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老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韩某某在养老院居住养老,每两月依次由五个子女共同轮流照顾,并承担期间产生的养老、医疗等费用;原告韩某某若因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或其他原因等产生的大额费用由五个子女共同承担。旁听群众纷纷为这起充满人文关怀的巡回庭审点赞。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趁热打铁,结合此案向旁听庭审的群众讲解了有关赡养、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村民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对弘扬传统美德,在全村及周边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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