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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施行三十周年南岸区扛起为民使命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也是区县、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学习贯彻好《代表法》意义重大。

连日来,全市各级人大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营造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南岸区龙门浩街道

4月14日上午,南岸区人大常委会龙门浩街道工委开展《代表法》宣传普及活动,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向群众发放《代表法》宣传单,积极宣传人大代表的产生、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主要活动等知识,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人大代表现场进行热心答复。

区人大常委会龙门浩街道工委充分利用各社区电子展示屏、宣传栏等对《代表法》广泛宣传,加深群众对《代表法》和人大代表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集中宣传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龙门浩街道工委组织人大代表到选区走访群众,耐心细致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慰问孤寡老人、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并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面对生活,有什么困难及时跟社区联系,代表将尽全力给予帮助。

(黄于芹)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

今年是《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南岸区人大常委会花园路街道工委将《代表法》的学习实践融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代表法》精神在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中入脑入心,推动人大街道工委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示范引领学。日前,区人大常委会花园路街道工委主任王开林组织24名地区代表小组代表集中学习了《代表法》相关内容,并对人大街道工委年工作任务、家(站、点)年度接访计划等作了安排部署,代表们就新时代如何履行代表职责谈感想、说体会,深刻领会“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内涵。

紧扣民生办实事。结合“人大代表进万家”活动,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城市品质提升、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明佳园社区“三益四佳”创新社会治理项目;开展家(站、点)接访活动12次,收集群众意见27件,协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14件;督导检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物业小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27次,督促整改31处。

多种形式宣传。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向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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